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請問專案契約書中有明確提到公司(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但未提及甲方(計畫辦公室)應該負有保密的義務?合約幾乎都是規範乙方,是否有法令或其他規定之說明?

更新日期:2024-06-17
點閱人次:155
供稿單位:新創育成組

SBIR計畫的相關承辦人員與審查委員都有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同意書,而申請者之計畫資料也都列管為機密資料,所以不會公開也不會外洩給其它任何單位。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