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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本公司現在已經在執行SBIR計畫,但尚未結案,還可以再申請第二個SBIR計畫嗎?

更新日期:2023-02-09
點閱人次:566
供稿單位:知識資訊組

如果前案仍在執行中,則基本上仍然可以申請新案,惟有幾點事項是必須要注意的:
• 如果舊案是phase1階段,而新案為舊案之phase2,須待Phase 1結案且經Phase 1委員同意後,始得申請Phase 2。審查委員會藉由評估phase1的執行成效,以判斷後續計畫是否值得開發,進而降低廠商投入計畫所需負擔之風險。
• 如果新案與舊案是不同的計畫,則必須考慮到經費與人力的限制:
1. 經費部份:每一年度則所有計畫的補助款上限不得超過500萬元(個別申請)。例如舊案在95年度的計畫補助款為200萬,96年度為300萬元,則新案在95年度的補助款上,不能超過300萬元,96年度不能超過200萬元, 依此去反推計畫全程的補助款上限;然而較為特殊的狀況是,如果舊案是以研發聯盟來申請,而非個別申請,則補助款就不受每年度500萬的限制。
2. 人力部份:如果舊案某一研發人員再度編列於新案中,則必須注意到每年同一個研發人員最多只會有12人月的編列,舉例來說,如果96年該名研發人員在舊案已編列8人月,則在新案中同一名研發人員最多只能編列4人月(個別申請與研發聯盟皆為同一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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