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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否同時申請經濟部中央型SBIR與地方型SBIR?

更新日期:2023-02-09
點閱人次:574
供稿單位:知識資訊組

1. 須以不同計畫名稱申請。
2. 計畫須設定不同核心技術驗收標的。
3. 同一研發人員跨計畫人月數合計不可超過12人月。
4. 同一研發設備跨計畫投入月數合計不可超過12個月。(各科目費用不得重覆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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