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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創新技術及創新服務之範圍如何界定?

更新日期:2023-02-09
點閱人次:448
供稿單位:知識資訊組

創新技術是指在計畫的執行中,需用到特定的技術來開發出產品,此技術可包含結合現有之技術,但為目前還未有人應用此方法,且此技術結合必定有所效益,例如可降低成本、節省能源或其它一些明確之指標等等;另外,此技術也可能為由理論基礎而來,並結合產業領域的know-how所發展出的一種方法論,然而這項技術也為當前所未有的,此皆為創新技術的範疇。
創新服務則偏向營運模式與產業資源效益的創新,也就是說,或許利用現有技術或方法,但是因應用方向的不同,所以可以使現有產業因此種服務模式,而達到具體可量化之明顯效益(例如可有效利用到更多的資源、增加個別公司或產業的某一領域安全性,例如資訊安全,又或者可提供更環保之具體規畫等等。所以說,創新服務著重在服務模式的建立,至於用到什麼樣的技術與方法,則視個別的巧思與運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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