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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計畫於簽約時,須開立以公司全名為戶名設 立乙活期存款帳戶,並於存摺封面手寫加註「SBIR計畫補助款」,補助款將以匯款方式匯入計畫專戶中。專戶孳息須於結案時繳回國庫,若有溢領情形,將按台灣銀行當年度1月1日基本放款利率計算之利息2倍按月計息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