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技術引進費與委託研究費取得憑證及付款的對象應與計畫書所核定的對象一致,因此如公司實際上取得的憑證及付款對象均為該國內廠商或機構,計畫書編列的對象即應為該國內廠商或機構,若不一致應事前辦理計畫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