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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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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人事費中如果有待聘人員?需要證明?如果執行中聘請不到合適的人員,但還是可以完成規劃目標,是否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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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6-17
  • 點閱次數:1237
  • 供稿單位:新創育成組

待聘人員需為計畫執行期間新聘之研發人員,申請時無需檢附證明,但需填寫擬新聘研發人員之最高學歷(如:大學OO相關科系)及參與分項計畫及工作項目。
若執行期間聘不到合適的人員,需以計畫變更方式處理,由審查委員進行合理性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