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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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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城鄉產業協助永續發展及在地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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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8-19
  • 點閱次數:1370
  • 供稿單位:經營輔導組
  • 創業輔導
  • 生態系輔導
  • 經營管理
  • 個廠輔導

配合地方創生推動城鄉特色產業發展計畫

核心資源
協助中小企業導入「地方創生」的概念,計畫每期最高補助新臺幣200萬元,執行期程以12個月為原則,每家企業最多可申請2期;另每鄉鎮市區每年以申請1案為原則。經費由政府輔導款及企業自籌款共同組成,政府輔導款占總經費比例不得超過80%,並分3期撥付。
輔導內容

協助中小企業結合地方DNA與在地特色產業,透過公私協力推動地方創生,包含盤點地方特色、串聯產業資源、提升技術與產品開發、塑造地域品牌、創新商業模式及活化在地場域,進而促進人口回流、青年留鄉及產業永續發展。

申請條件

國內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實收資本額1億元以下或員工數未滿200人)。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698-2989 #03470
網站連結
https://www.sme.gov.tw/article-tw-2936-1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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