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版本日期:114.05.15
鼓勵30人以下之製造業業培訓員工數位技能,加速事業數位轉型,提升產業競爭力。
補助期間為114年1月14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且須於114年12月31日提交相關憑證完成申請。
[情境]A企業114年3月1日完成線上申請,3月5日通過資格審查,A企業員工參訓上課期間可為114年1月14日至114年12月31日。若軟體訂閱期間為114/7/1至115/6/31,可補助期間為114/7/1至114/12/31,依使用天數比例計算補助金額為訂閱金額的50%。
依據本要點規定:同一員工以補助一次為限,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相關補助。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補助之認定原則如下:
每一業者申請時,須提供事業名稱及統一編號、勞保投保單位保險證號。
每家企業請各自申請補助,其申請補助上限為10萬元。
Q:審核通知符合資格之申請事業,應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核銷申請,其中人才培訓課程可於114年1月14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上課;若有搭配軟體工具,軟體購買與付款日期應於補助期間內(至114/12/31止),若為訂閱制軟體,可補助期間為114/1/14至114/12/31。
【舉例】軟體訂閱一年期方案從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可補助期間114年7月1日到114年12月31日,補助金額將以訂閱天數比例計算後為訂閱金額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