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要點補助標的:
- 人才培訓課程:補助培訓本國籍在職員工完成提升製造業數位職能累積十二小時(含)以上課程。
- 人才培訓課程及搭配軟體:補助培訓本國籍在職員工完成提升製造業數位職能累積十二小時(含)以上課程,及須搭配提升企業數位職能面向之軟體。
前項課程應為本署或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告之課程清單及培訓機構所辦理者,前項第二款軟體應為本署或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告之符合資安規範軟體清單項目。
第一項所定課程應為實體課程或混成課程。混成課程指包含實體與線上形式,課程以十二小時為基礎,實體課程時數應占百分之五十以上。
第一項所定本國籍在職員工之認定,以培訓月份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核發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為準(被保險人名冊由本署依申請事業提供之保險證號,向勞保局查詢),且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但事業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不在此限:
- 參加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
- 逾六十五歲或屬就業保險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有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者。